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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與印度教育部社會科學研究委員會(ICSSR)共同徵求2024年度臺灣與印度社會科學雙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2年期),自2023年3月1日起至2023年5月1日受理申請,請於申請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並造冊函送本部,逾期不予受理。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2年度專題研究計畫補助案,自即日起接受申請, 請於112年1月7日(星期六)前檢附相關申請文件並函送,歡迎老師踴躍申請。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2年度第1期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自111年11月14日(星期一)至112年1月13日(星期五)止受理申請,歡迎教師踴躍提出申請。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2年度「2030跨世代年輕學者方案」,自即日起受理申請,請於112年1月7日(星期六)前依說明三辦理,逾期不予受理,鼓勵教師踴躍申請。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2年度鼓勵女性從事科學及技術研究專案計畫補助案,自即日起接受申請,請於112年1月7日(星期六)前檢附相關申請文件並函送本會,逾期不予受理,鼓勵教師踴躍申請。

行政院農委會112年度科技補助計畫研究重點自即日起公告於本會官 網(本會首頁>最新消息),擬申請計畫之研究人員請至農業計畫管理系統(網址:https://project.coa.gov.tw) 撰擬計畫說明書,並於本(111)年11月7日前將書面資料以 掛號郵件逕送各計畫主辦專家。  
國科會會112年度「學術攻頂研究計畫」構想書自即日起受理申請,於於 111 年 9 月 26 日(星期一)前備函申請。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與匈牙利科學院共同徵求2023年雙 邊合作人員交流(PPP)計畫(2年期),截止收件期限延長至 111年9月30日(星期五)。  
中央研究院「第十一屆中央研究院人文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獎」自111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受理申請
一、旨揭獎勵為於108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期間正式出版之第一版學術性專書,均可提出申請,申請專書不以中文為限。本獎項每年至多獎勵專書5本,得獎專書之申請人將獲頒獎金新臺幣60萬元及獎牌1面
二、本獎項採線上申請方式辦理,意者請於旨揭期間至中央研究院學術服務系統登錄申請資料(https://db3n2u.sinica.edu.tw/ ~textdb/program/),逾期恕不受理。申請人若非本院人員,需於申請登錄系統上傳所屬機關之服務證明文件。
三、檢附「中央研究院人文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獎作業要點」1份。詳情如附件

科技部第三期「大學與地方政府合作推動地方人文發展與跨域治理計畫」,自即日起至111年3月8接受申請
一、本專案為單一整合型計畫,由總計畫主持人負責上傳計畫書,每一申請機構限申請一件。
二、研究計畫申請書請依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規定辦理;申請作業時,請於計畫類別點選「一般導向專案研究計畫」;學門代碼勾選「HZZ11-大學與地方政府合作計畫」。
三、本計畫由本部邀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依審查重點綜合考量申請機構之條件及本部預算擇優遴選執行機構;未獲補助者,恕不接受申覆。
四、檢附計畫徵求公告及附件各1份(如附件),並公布於本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
五、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本部人文司陳育芬小姐, 電話: 02-2737-7817; e-mail:ypchen@most.gov.tw。 詳情如附件

科技部111年度「人文行遠專書寫作計畫」線上申請作業自111年1月10日至111年2月21日止
一、本專案為單一整合型計畫,由總計畫主持人負責上傳計畫書,每一申請機構限申請一件。
二、研究計畫申請書請依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規定辦理;申請作業時,請於計畫類別點選「一般導向專案研究計畫」;學門代碼勾選「HZZ11-大學與地方政府合作計畫」。
三、本計畫由本部邀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依審查重點綜合考量申請機構之條件及本部預算擇優遴選執行機構;未獲補助者,恕不接受申覆。
四、檢附計畫徵求公告及附件各1份(如附件),並公布於本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
五、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本部人文司陳育芬小姐, 電話: 02-2737-7817; e-mail:ypchen@most.gov.tw。 詳情如附件

科技部111年度「科普活動計畫」,自即日起至111年3月11日接受申請
一、為推廣大眾科學教育,科技部公開徵求111年度「科普活動計畫」,本計畫注重透過多元創新的方式推廣科普教育,將深奧的科研成果變成各年齡層易懂的實驗與演示,讓科學知識從小紮根,廣布科學種子。
二、本計畫之執行期程以111年7月1日至112年8月31日間12個月為原則,並依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務必先行詳閱各項規定。
三、申請機構應切實審查計畫主持人資格條件,並於申請名冊之備註欄逐案確認計畫主持人資格,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並連同計畫主持人資格切結書經有關人員核章後備函向科技部提出申請。
四、本案循線上申請,各類書表請務必至科技部網站(https://www.most.gov.tw/)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檢附計畫徵求書1份,相關訊息同時登載於「計畫徵求專區」(https://www.most.gov.tw/folksonomy/rfpList及https://www.most.gov.tw/sci/ch)。
五、本計畫經費係專款專用,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六、本案聯絡人
相關計畫內容疑問,請洽科技部科教國合司林世偉科員,電話:(02)2737-7123
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2。 詳情如附件

111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辦理樂齡大學實施計畫」請於11134(星期五)前送件申請
一、經費補助額度:計畫每校以補助1班為原則,以補助2班為上限,第1班補助範圍為新臺幣(以下同)31萬元至35萬元,得全額補助。實際補助金額依計畫書評定結果而定,並以不高於申請學校之申請金額為上限。如承辦學校確有需要,得申請開設2班(第2班應以加強課程深度方式開設),合計兩班最高補助比率以總經費75%為上限(例:35萬元*2班*75%=52萬5,000元),各校得依據所需經費自行籌措,並編列配合款。
二、申請創新課程—樂齡活力營:額外補助上限為3萬元,各校得依據所需經費自行籌措或向學員收取相關費用。
三、申請程序:欲申請辦理本計畫之大學校院,應於本部公告申請期限內,先至「教育部樂齡學習網」(https://moe.senioredu.moe.gov.tw)線上填報申請計畫書,並完成線上送審後,將申請計畫書電子檔下載後,依欄位格式插入9張照片,列印紙本1式2份(經費表須核章),於111年3月4日(星期五)前以公文函送至國立中正大學成人及繼續教育學系─樂大執行團隊(地址:62102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一段168號),寄件時請使用本計畫專屬寄件封面,逾期將不受理,缺件者亦視同未完成申請作業。
四、為充實「教育部樂齡學習網」資源,請配合本實施計畫規定時間(期中填報:每年11月30日前;期末成果填報:次年7月31日前)上網填報辦理情形。
五、另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及教育部補助辦理樂齡學習活動及獎勵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樂齡學習業務實施要點規定,申請學校如屬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轄學校,經費補助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直轄市、縣(市)政府財力分級屬第1級者,最高補助比率以不超過核定計畫金額70%為原則;屬第2級至第5級者,第1班本部最高補助比率以不超過核定計畫金額87%為上限,開設2班者,合計兩班最高補助比率以總經費75%為上限,並於請撥款項時應併附「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經費請撥單」。
六、申請單位(如屬私立學校)人員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應填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併同申請文件送本部辦理。
七、通過111學年度計畫審核之學校,必須配合本部實地抽訪事宜;本部如有辦理樂齡教育相關培訓或研習課程時,亦應派業務相關之承辦人參加。
八、本案預計於111年2月陸續辦理2場次(北區、南區)計畫說明會及3場次(北區、中區、南區)系統操作說明會,詳細報名資訊將另案公告於「教育部樂齡學習網」(https://moe.senioredu.moe.gov.tw),請於期限內報名參與。
九、本案相關聯絡資訊:
(一)本計畫申請及說明會:請洽國立中正大學成人及繼續教育學系-樂大執行團隊,張嘉晏小姐,電話:05-2720411轉26111、e-mail: tina2066823@gmail.com。
(二)本部樂齡學習網線上填報及帳號申請:請洽財團法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基金會-樂齡網維護小組,楊小姐(05)5529-819,senior@mail.tcte.edu.tw。 詳情如附件